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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沒發新文了,真的是故意不發新文的。

去年中秋節,當我在家開心過節時,
管區警察竟然跑到我們家送了一張到案說明通知書給我,
硬是嚇壞了我~
原來是我yahoo及露天拍賣的帳號被盜用,
因為有人被詐騙,所以上警局提告,我才需到案說明~

其實,
在警察上門前,我已發現我的無名blog無法登錄,
並收到email通知帳號被停權,
當時我覺得很怪,還慎重其事的跟leo討論,
Leo只淡淡回我一句:「人生~沒有yahoo帳號又不會死!」

這句話,非常有影響力的說服了我!
確實,人生沒有yahoo帳號真的又不會死!
所以,當下的我也非常理所當然的沒有做任何查證,
就自行放棄了yahoo+無名的使用權~

豈料,距離我無名最後一篇po文不到2個月,
我就收到警察局的到案說明通知單~
當時的我只覺得很生氣,內心不斷詛咒盜我帳號者不得好死,
還要勞駕我從台北到楊梅警局做筆錄,
我上網確認被害者究竟買了什麼東西,
竟然是wii~~~被害金額為5000多塊錢~
(我是有wii,但我沒有要賣呀~可憐的受害人)

我還很好心的在要回我的帳號權限後,
分別到露天及yahoo拍賣,
針對幾位曾經對「我所賣的產品」有興趣的買家連絡,
請他們千萬不要付錢、匯款~因為我也是受害人!
馬上就有一位熱心的網友告訴我,他當時差點要匯錢了,
但,有另一位好心人主動提醒他:『這個人是騙人的!』所以他才沒匯錢。

啊~幸好!真是感激老天又少一名受害者了,也感謝那位好心人。

原本通知我到案說明的時間是上班日,
我實在無法出席,所以主動向楊梅分局承辦的警官連絡改日期,
警官人很好,很體諒我們這些上班族,所以也讓我改時間。

當我到楊梅分局做筆錄時,
內心真的既感到緊張,又覺得好玩,
生平第一次被人提出告訴而至警局做筆錄,
不過,說真的,印象不是太好,
因為一進警局,亮出那張通知單後,
值班警員就請我直接走到裡面辦公室找某某警官,
當我走進去後,第一眼看見的就是2位值班警官正歪歪斜斜地半躺臥在沙發上看星光大道或超偶之類的節目,
一看見我馬上站起來問我有什麼事~
警官可能是便衣刑警吧~總而言之,他們是穿著蠻隨便的便服及拖鞋來幫我做筆錄,
如果不是他們慎重其事的拿出透過微軟查到的IP地址資料(IP全是在美國或新加坡)做為佐證資料,
並且在警局裡打開電腦幫我做筆錄的話,
我真的很不相信他們就是中華民國的波麗士大人。

做完筆錄,我問了警官這類盜用帳號的壞蛋破案機率有多高?
警官回答並不高!(嗚~~~~雖然心中已略知大概,但還是覺得很難過,讓壞人繼續逍遙法外)
警官還說筆錄的部分會被列為證人,
如果屆時檢查官有需要會再傳喚我出席開庭,
不過,到現在都沒收到通知就是了~~~~

Anyway,這種經驗真是不要也罷!
我們不是有網路警察嗎?!難道網路警察只負責抓侵權?
像這種網路帳號被盜用的案子真的這麼難破嗎?!
究竟是沒能力破?!還是懶得破?!
詐騙集團這麼猖狂,甚至還冒用警局的名義打電話給民眾進行詐騙(新竹市警局的網站電話還特別標註『近來遭詐騙集團冒用,請小心查證』字樣,卻也沒能力抓冒用的詐騙集團),
難道警察們無技可施?!
真令人失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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